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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生聊天她总是给闺蜜发聊天记录,是为什么?
可能是和闺蜜分享,也可能是希望闺蜜帮她把把关,毕竟旁观者清。还有一种可能是炫耀。
但不管怎么说,把两个人的聊天记录给第三个人看,是对聊天的人的不尊重,不信任。
如果你确认她总是给闺蜜发聊天记录,那么,该STOP了。
没有主见,或者过于炫耀,或者把闺蜜看得太重要,都不是成熟的表现。
和这样的女生交往,会很累,心累。
而且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被人M了,还帮人家数钱。
所以,这样的女生不值得继续交往,你可以慢慢疏远。如果颜值OK,是你喜欢的类型,可以适当请她吃饭,请她唱歌,但不要聊太多,更不要往深里聊。你可以把她当花瓶,当玩伴,但不要当女朋友,更不要奔结婚去。
鉴于她喜欢把聊天记录给闺蜜,你联系她就直接打电话,或者微信视频通话语音聊天,总之不要给她制造素材。
老婆约微信上聊天的人去唱歌,并认为自己没错,该不该和她离婚?
网友自述:
“我和她是相亲认识的结婚,到现在有快两年,我们相亲到扯证也就20多天,感情还好,就是像普通夫妻那样。偶尔小吵。
最近半个月,她和微信上的男人聊天,暧昧,还主动约了一起出来唱歌。虽然没有什么我很生气,跟她大吵一架,她就搬出去,这两天搬回来了,而且她觉得没犯多大错误,就是约出来唱个歌没什么,还理直气壮,振振有词。
我很失落,想离婚,不想跟她有瓜葛了。上周四她妈祭日,我们回家,我们所在的城市离老家就50多公里,就坐电动车回去。
然后回来的时候,她要上班就先回去。我电动车没电了,就在老家等充满了回去,就第二天回去。当天晚上她闺蜜约我们去唱歌,我在老家就没去,她在服装店上班,晚班十一点下班后就跟她闺蜜和,闺蜜男朋友去唱歌,就三个人。
她们觉得无聊想叫几个人来,我们没有什么朋友。她就约了最近经常聊天的男的,然后那男的又带了一个男人,就她们五个人唱歌。我第二天回来,隔天看到她手机聊天记录。我顿时很火大,不想理她。
周六早上她12点上班,我就没起床,坐在床上玩手机,她起来就说我一直玩手机,就知道玩手机,就和我吵架,我叫她不要管我,管好自己。
就是现在很为难,毕竟在一起一年多了,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她平时很勤俭。对家庭也有付出,对我也算包容。说实话没出这种情况,我这辈子肯定好好对她。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你老婆私会网友,想出去住就出去住,想回家就回家,这种行为是任何男人都无法容忍的。
勿以恶小而为之,感情里一点都不能马虎,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必须控制在萌芽里,不然将来一定出事,就算不惜分手,也要表明态度。
你也不是大男子主义,敢这么做的女人,就没法原谅,珍惜是可以的,但是得看紧了,天天看着还不累死啊,你和她只谈一次,是郑重其事的谈,态度要坚决,不能含糊不清,她如果坚持自己没错,我觉得不能原谅,果断离婚。
和闺蜜的聊天记录被闺蜜男朋友发到网上算犯罪吗
有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算犯罪不然就不算犯罪行为。
首先要看其聊天内容是否属于与大众无关的私人事务。其次要看公开者的主观心态,其对公开行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态或者具有重大的过失。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该公开行为就会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嫌疑,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侵权。由于一般是使用网名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因此,对于公开自己聊天记录侵权与否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聊天的内容,公开者的心态以及网名与真实姓名之间的相联关系,综合加以认定。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公开记录的行为就构成了隐私侵权。实际上,由于聊天记录本身的对话方一般是使用网名进行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