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诚信黑客接单

网站入侵,红包控制,密码破解,木马制作,app作弊程序开发

学生偷偷聊天冒出黑客(小学生伪装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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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是什么意思?

提起黑客,总是那么神秘莫测。在人们眼中,黑客是一群聪明绝顶,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一门心思地破译各种密码,以便偷偷地、未经允许地打入政府、企业或他人的计算机系统,窥视他人的隐私。那么,什么是黑客呢?

黑客(hacker),源于英语动词hack,意为“劈,砍”,引申为“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工作”。在早期麻省理工学院的校园俚语中,“黑客”则有“恶作剧”之意,尤指手法巧妙、技术高明的恶作剧。在日本《新黑客词典》中,对黑客的定义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了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象绝大多数电脑使用者那样,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狭小部分知识。”由这些定义中,我们还看不出太贬义的意味。他们通常具有硬件和软件的高级知识,并有能力通过创新的方法剖析系统。“黑客”能使更多的网络趋于完善和安全,他们以保护网络为目的,而以不正当侵入为手段找出网络漏洞。

另一种入侵者是那些利用网络漏洞破坏网络的人。他们往往做一些重复的工作(如用暴力法破解口令),他们也具备广泛的电脑知识,但与黑客不同的是他们以破坏为目的。这些群体成为“骇客”。当然还有一种人兼于黑客与入侵者之间。

一般认为,黑客起源于50年代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中,他们精力充沛,热衷于解决难题。60、70年代,“黑客”一词极富褒义,用于指代那些独立思考、奉公守法的计算机迷,他们智力超群,对电脑全身心投入,从事黑客活动意味着对计算机的最大潜力进行智力上的自由探索,为电脑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正是这些黑客,倡导了一场个人计算机革命,倡导了现行的计算机开放式体系结构,打破了以往计算机技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局面,开了个人计算机的先河,提出了“计算机为人民所用”的观点,他们是电脑发展史上的英雄。现在黑客使用的侵入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技巧,例如破解口令(password

cracking),开天窗(trapdoor),走后门(backdoor),安放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等,都是在这一时期发明的。从事黑客活动的经历,成为后来许多计算机业巨子简历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苹果公司创始人之一乔布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60年代,计算机的使用还远未普及,还没有多少存储重要信息的数据库,也谈不上黑客对数据的非法拷贝等问题。到了80、90年代,计算机越来越重要,大型数据库也越来越多,同时,信息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这样一场新时期的“圈地运动”引起了黑客们的极大反感。黑客认为,信息应共享而不应被少数人所垄断,于是将注意力转移到涉及各种机密的信息数据库上。而这时,电脑化空间已私有化,成为个人拥有的财产,社会不能再对黑客行为放任不管,而必须采取行动,利用法律等手段来进行控制。黑客活动受到了空前的打击。

大学生被诈骗的例子

高校内诈骗案例的常见类型及例子

1、电话、短信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发短信说你的银行卡有欠费,或者中奖,生病等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什么什么的电话。当你拨打对方留下的电话,你将一步一步被对方诱导或威胁进入圈套,直至你将自己各个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到他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上为止。

2、传销。传销组织经常打着工作的名义,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的活跃群体。被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信息审核不严等漏洞精准“设钩”,在求职、交友、征婚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大学生很容易落入陷阱。

3、校园贷和网络刷单被骗。“校园贷”实际就是翻版的“高利贷”,通过简单的手续诱骗学生上当。不法分子经常向学生推销“校园贷”业务。与官方政策允许的帮助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完全是两回事。

4、以“遇困”老乡的身份诈骗。诈骗分子通过某种途径获知被害人籍贯在何处,以家乡话套近乎,吹嘘自己的社会关系,以后帮忙等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借出钱物,之后逃之夭夭。

5、以遇困的名校大学生的名义诈骗。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自己是某名校的大学生,并出示假的学生证、身份证、介绍信等,在外搞社会调查被盗钱包或钱用光要求借用电话卡使用一下进行试探,步步深入,一旦觉得行骗对象可能上钩即提出要求帮助、借钱返校。

6、以谈恋爱的名义进行诈骗。诈骗分子所选择的对象多为女学生,他们称自己是某学校的学生,同女学生接近,吹嘘自己来自某沿海发达城市,家境优越,取得女生好感后,即提出以其交朋友、帮助购物,进而称急用不断提出借钱,有的诈骗分子不仅骗财而且骗色,严重伤害到女生的身心健康。

7、以代购低价物品为借口诈骗。诈骗分子寻找机会与人接近,谎称“有关系”,“有路子”可以买到价格较低的手机、电脑等物,使受害人将钱交给他代购,骗取他人财物。

8、利用介绍勤工助学诈骗。这是这年来针对较多学生的、常见的诈骗方式。诈骗分子往往在邻近学校周边地区。设立职业中介场所(有的是个体职介所与所谓的用人单位联合诈骗学生中介费、押金等),将求职的学生介绍到骗子自行设立的所谓“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假意录用,要求学生交纳一定的“建档费”、“工作卡工本费”、“保证金”、“押金”等,“就业单位”多分配给较多繁重的推销市场、调查任务,之后以工作不达要求为由拒付工资或以“保证金”抵消处罚等,“用人单位”临时租用几间房为“公司”,一旦败露,即作鸟兽散。

9、借口帮助落实工作单位诈骗。诈骗分子利用学生毕业分配落实工作单位难,吹嘘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助落实工作单位,骗取学生及家属的介绍费、帮忙费。

学生在网客期间偷偷建群聊天是对的吗

偷建群聊天是不对的。

学习才是生活的重要部分,学习才是学生生活的常态。让孩子认识到网课的重视以及上课的重要。对于网课的态度应该要像到校上学一样的重视和认真。

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方式来说,网课教育一般更具优势,它可以让孩子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同时拥有新的上课形式,也能够给学生新鲜感,注意力更加集中,再者就是对于网课来说,知识范围更普及,知识资源更广泛。

求救高手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高一年段辩论赛总决赛

主席:各位老师、同学,2000年高一年级辩论赛经过七场硝烟弥漫的初赛和三场半决赛,今天将举行决一雌雄的总决赛。他们将对"中学生上网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展开一番辩论。正方高一(8)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反方高一(1)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中学生。中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我方坚信: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将从4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

2.实用性。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动,谁就会有所得。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

3.现实性。我省的曙光工程就是为了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在我省每所中小学建立因特网教室,普及计算机因特网知识,推动中学生家庭上网,实现远程教育与知识共享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课内外辅导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与意识,培养学生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再看看我们身边,学校的网站不正搞的红红火火,林寿桦书记、陈欣老师不也建议大家去学校的网站看一看吗?年段、班级的网页不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制作吗?

的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指点下,必能使我们以一个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汇塔,终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津津乐道地谈网上教育,但网上教育不过是商家的夸大其词的炒作罢了。不仅在中国,即使在美国权威杂志《今日美国》的调查表明:86%被调查的教师、图书管理员以及电脑管理人员相信,孩子们使用因特网不会提高他们的课堂成绩。

刚才对方辩友滔滔不绝,无非是向在座各位展示了网络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快捷性和方便性。但我奉劝您对中学生上网可不要雾里看花,我愿借对方一双慧眼,把网络的利弊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从量上说,目前网络有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类是网上安全问题,主要是指黑客、病毒和网上欺诈等;第二类是指传播色情暴力和仇恨的不良信息;第三类是形形色色的信息污染和垃圾,就在对方辩友慷慨激昂的四分钟陈词里,全球主要网站已经被黑客入侵了近200次,全球互联网计算机可能已经被最新病毒感染了170万台次……现实中,中学生上网已带来了诸多危害:

其一,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学生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不仅耽误了学习,甚至犯罪,据2000年4月《广州日报》报道,一名15岁的中学生为了"随心所欲"地上网玩网络游戏,竟然杀害自己的表姐,以达到占有她电脑的目的。

其二,中学生极易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患上"网络疏离症",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对心理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在生理上中学生正处于快速发育时间,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也使得脊椎变形,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所以网络的这么多弊与网络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快捷性、方便性这一利相比,难道不是弊大于利吗?

其次,从质上说,我们今天讨论特定主体是中学生,他们是特殊的群体,他们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求知欲望极其强烈,但他们生理、心理还未成熟,对待新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制力差。这些固有的特征,与网络固有的问题,在本质上就构成了中学生与上网之间固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所以现实迫使国家机关颁布关于网络管理的专项法律,但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无疆域特征也导致了法律难以奏效。正如尼葛洛庞蒂所指出的,在网络世界里,人类社会现存的法律,就好像一条条"在甲板上叭嗒叭嗒拼命喘气的鱼"。所以,在目前及可预见的将来,网络的种种弊端仍然存在。也许将来某年某月某日,网络将成为一方净土。但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现实是网络已经对中学生的身心构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同学们,面对我们的伙伴自投罗"网",而一"网"情深,为避免"网"事不堪回首,我们呼吁该下网时就下网,清清爽爽好时光。

正方二辩: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在刚才陈词时犯的一些错误。 首先,对方辩友说美国有80%的教师、图书管理员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的孩子不能通过网络来提高成绩,可是我要问对方辩友,现在成绩能代表素质吗?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素质教育,如果你们光讲成绩,那岂不是又回到了应试教育的死圈子里吗?

还有对方辩友举出种种的特例来证明网络对我们中学生的弊端。但是,我要说任何新事物在新生阶段总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弊端,像工业革命以及各种封建生产关系等,虽然在刚产生时造成一定的坏影响,但我们能否定它的伟大吗?

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在信息时代里,网络与素质教育可以说是一家人,其原因是网络可以打破时空界限,达到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网络这个优势对素质教育帮助极大,可以说是给素质教育工作推上了双翅。

由于网络对素质教育的帮助,目前出现了"网上远程教育"这个名词,中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周游全球各地名牌学府,访问著名的图书馆,查询任何所需资料,足不出户就可参与学术研究,通过互联网从广泛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科目进行深造,借助在线公布的课程资料,从容地完成学业,考试后可以马上知道成绩,有了问题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请求老师指导。例如,北师大实验中学前几年就与北京电报局合作在东方网景网站上推出了北师大实验中学网校,实行同步教学,每周网校教学内容全部由实验中学年级各学科各周进度保持一致,读者在全国各地通过上网都可身临其境地接受全面教育。

目前,我国好学校和好老师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好学的学生对知识的渴求,互联网可以把原来限于有限时空里的优秀教学内容无限扩大,所有能上网的中学生都可以在网上接受到全国一流中学的良好教育,所以上网就显得尤为重要。

反方二辩: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说上网可以查资料,但是中学生上网就是查资料吗?同时对方把"上网"等同于"网上教育"这不明摆着偷换命题吗?那么你对许多中学生网上聊天、搜寻色情信息,作如何解释呢?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吗?

下面我将系统地陈述中学生上网所造成的种种弊端:

第一、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上网获取那些零散和不系统的知识,不但不会提高中学生的能力,反而会比以往退化,而且还有不少中学生,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信息而患上"信息焦虑"等精神病。此外,据英国的米德塞克斯大学的蒂姆莱贝教授统计,网上非学习信息有47%与色情暴力有关,一旦学生接触到这些信息,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由于网络对中学生具有无限吸引力,所以导致很大一部分中学生沉溺于网络,从而患上"网络上瘾症"、"网络疏离症"等新型的精神性疾病,这些网虫们不要家人不要同学,脱离现实生活,完全是一群有着程序化思维的类机器人。

第三、网络传播诱发中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冲突,由于网上传播的大多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为主,这往往与接触这些信息的中学生脑中积淀的中国文化产生冲击,严重的会形成另一种殖民主义。

第四、网络语言的大量使用弱化中学生的民族文化素质。网络上以英语的使用率和内容为最多,分别为84%和90%,网上的错别字、病句随处可见,中学生长期与这种语言环境接触,不能不令人担忧。

最后,我提醒对方辩友不要对大量事实听而不闻。

主席:大家可以看到在刚才的规范发言中,双方辩手可以说是胸有成竹,志在必得。请接下来我们将进入考验个人应辩能力的盘问阶段,请大家领略一下辩手的锋芒与锐智。除反方三辩的时间有限制外,其他队员用时均为1分钟,先请反方三辩提问,时间为20秒。

盘问阶段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举了我校网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网校里有许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代会中校领导指出的。现在我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性差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呢?

正方三辩:请对方辩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或许没听清楚,在一辩陈词中我已指出网络是一种重要的通讯手段,还指出网络的三大问题,这就说明了中学生上网弊大利,难道对方辩友没有理解吗?请问对方辩友,在网上这种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二辩: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还有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再请教对方辩友,在中学生上网利和弊兼有的情况下,你是如何判断利大于弊呢?

正方二辩:我认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网络刚刚产生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刚才的一辩三辩已经反复强调,可见了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请问对方三辩,学以致用,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

反方三辩:是要付诸实践,但我们所说的上网并不是指所有的人。我们的前提是中学生,中学生的天性是判断力和自制力比较差,对网上的信息垃圾它们能够正确处理吗?刚才对方辩友无法回答判断利弊大小标准,我现在告诉大家,首先我们从数量上判断,网络三大问题与其方便性和快捷性相比是三弊一利,难道对方辩友还要说利大于弊吗?其次,从质上说,中学生自制力、判断力差的天性弱点与网络三大问题是不可调和的固有矛盾。所以我方再次强调,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谢谢!

主席:看来双方都是能言善辩,接下来在自由辩论阶段大家将会欣喜到更为惊心动魄的较量。双方必须交替发言各队累计用时为4分钟。先请正方发言:

自由辩论阶段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楚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这难道还不能避免哪些弊端吗?

反方:刚才对方辩友说中学生在学校是受教育,那么他们是否真的对网上信息有正确的判断力呢?今天中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刚刚播出一条新闻,说的是在河南商丘刚破获的一起叫"少妇美女"色情网站的报道;其中每天访问该网站的有5700人左右,而其中50% 以上是中学生。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说的"判断力"吗?

正方:对方辩友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毛病。访问该网站的5700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这样只有2500多人与访问色情网站,而全国中学生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否认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吗?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我们只是了解一部分的材料,还有许许多多的色情网站没有查出来!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在杭州有个93%的中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强调中学生在家里受家长的管束,但是网虫们由于家里过于敏感的经济控制,网虫们就欣然的前往地下网站,到了地下网站那还有谁来约束呢?

正方:难道网虫们吃喝拉撒都在地下网站吗?他们最终还要回到家和学校吗?

反方:错了!上个学期我们学校的《求索》杂志相信大家都忘了,大家应当记得暗访那些地下网吧,噢!就在这里(拿起《求索》杂志),那些老板就是供他们吃,供他们喝,甚至在网吧里住下来,好几天不回家呀!

正方:请对方辩友注意,这些网吧不是我们提倡的正确的上网方式,这是属于国家法律规范问题。谢谢!

反方:我要向对方辩友指出的是网络的开放性,无疆域性,导致法律都难以奏效,而网上法律又难以界定,所以用法律去解决网络的这些弊端是令人怀疑的。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网络的无疆域性是在选址上的,它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谢谢!

反方:可是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法律能够正确约束网站。每一年网络上的犯罪率是以40%的速度增加,而每一年的破案率还不到19%。

正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网上犯罪是否指中学生犯罪呢?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目前为止大多数的高水平黑客都是求知望强,而电脑水平高超,但内心已变质的中学生。

正方:对方辩友应该承认上网可以受到教育吧。而且我方未不否认网上有可能受到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讲的是利大于弊嘛!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谈到中学生上网是一种趋势。但是难道一种趋势都是合情合理的吗?比如当今一些国家犯罪感呈上升趋势,这能够说犯罪率上升是利大于弊吗?

正方:对方辩友,难道你们要等到网络都发展成熟,等你们入土的前一天才开始学上网的吗?

反方:我们并没说上网没有利呀!

正方:我们恰恰强调的是上网利大于弊嘛?

反方:是有利也有弊,但我们辩论的前提是中学生上网,中学生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已经说过它们之间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所以……(反方时间到)

正方:对方辩友注意,中学生上网在现阶段,主要是把网络作为学习工具与通讯工具,而弊端只是旁枝末节的关系。

正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学校、家长对于中学生的教育,可对方辩友就是置若罔闻呀!(正方时间到)

主席:谢谢各位辩手,刚才的自由辩论,可是针尖对麦芒。接下来我们来听听双方四辩是如何来总结陈词的。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如何好!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轻轻的抹去!这种不尊重事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者说一叶障目的态度,的确无法令人恭维!同时,对今天辩论的主体--中学生的特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知道人贵自知之呀!而更为关键的是今天对方对这个"利弊"大小的比较始终没有一个标准,那你们的立论从何而来呢?

今天,我们本着对自己作为中学生,对自己健康成长的追求来同对方一起探讨这个充满主观意想的话题。无论是利大弊也好,还是弊大利也好,我们的最终目的难道不是趋利避害吗?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而设法解决问题是我方今天立场的根本出发点。下面我再一次我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只有认识到目前网络的三大问题,我们才能去追求让网络成为一方净土。法律制裁的无奈、道德规范的苍白技术限制的落后无不令有识之士的内心感到忧虑和不安。看看那些地下网吧,看看那些中学生浏览的网页界面,真可?quot;色情与垃圾齐飞,虚假共暴力一色"。桩桩事实告诉我们,中学生上网不加以控制的话,怎么让社会相信我们是祖国美好的未来呢?

第二、只有认识到中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才能正视现实和问题,我们从不奢望每个上网的中学生会成为先知先觉和贤者、圣人,而从他律走向自律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只有万能的"上帝"才可能派出无数的"天使"下凡对每个上网的中学生说:"嘿,伙计,此物非礼勿视。"可事实又告诉我们中学生往往会出于好奇或冲动,刻意去寻找一些色情,努力信息进而引发诸如性犯罪等社会问题。此时此刻对方辩友猜猜上帝会怎么想?他只会说:"Sorry!不是我的心太软,只是我很无奈。"

第三、只有认识到中学生上网弊大利,才能调动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我们是五月的花朵,但花朵有被害虫侵蚀的时候,只有摆脱网络的束缚才能用青春拥抱时代,我们是初升的太阳,但太阳也有被乌云蒙敝的时候,只有该下网时就下网,才能用生命点燃未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们有一个梦想:在新世纪的一个清晨,当我向度尽劫波的人类精神家园投去最后一瞥时,我们广大中学生正以新面貌新状态,迎接新挑战!谢谢!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不可否认,对方辩词精彩睿智,但真理不是修饰而成的,对方辩词中的漏洞依旧清晰可见:刚才对方辩友指出一部分学生上网是为了浏览一些不健康网站或进行犯罪行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不妨作些大胆假设。如果没有网络,那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中学生难道不会阅读一些不健康的书籍或从事其他犯罪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心态问题而不是网络本质问题。其次,我想针对此次辩题做如下分析:

一、关于中学生,是指13-19周岁在校学生。这类人群有以下特点:①他们年龄注定他们将成为明天的建设者,他们肩上担负的是托起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任务是跟上时代的脚步。及时掌握科学技术;②中学生的年龄也使他们对新生事物既充满好奇,又缺乏自制力;③因此,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师、家长的领导,他们的世界时时处处受到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保护。

二、关于上网。什么是网络呢?网络是指信息处理应孕而生的一种集学习、通讯及适当时候放松的娱乐工具。而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工具,它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1、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2、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了上网,世界选择上网。这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在千呼万唤中面临改革。而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网络这个五彩缤纷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由地听名师讲座,可以身临其境地畅游奇妙太空,我们学习不再仅限于书本,我们也逐渐拥有了科学素质。

当然,我方也不否认网络存在弊端。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利有弊,但正如我方辩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能仅因为这几根骨头就说吃?quot;弊大于利"吗?不行。因为鱼刺卡喉咙只是偶尔,如果小心,安全可以避免;但只要我们吃鱼,就一定能得到营养。中学生上网也一样;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地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谢谢!

主席:中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今天正反双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为此我们要感谢场上的四位辩手。下面请政治组组长朱友华老师作现场点评请。

朱友华老师:通过刚才精彩的辩论,大家可以看到正反双方都具有较高的素质,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没有出现逻辑上的混乱,辩论双方逻辑都较严谨,二、在遣词造句上没出现什么混乱,具体从双方的破题、解题来看都很正确,双方一辩都在承认有利有弊的基础上谁弊大于利或利大于弊。在此基础上双方二辩,三辩都以理论和事实继续充实内容,并以大量的例子为己方作证。到最后总结陈词都较完整。

在辩论过程中,双方都有一些精彩的片断,其中包括运用了一些良好的辩论技巧。比如说运用了一些名人名言,也有的用精彩的语言,如"雾里看花","一双慧眼"、"鞠躬尽瘁"等等,这些都是有效的辩论手段。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双方辩论的队员都作了大量的准备,其中很多的知识材料是我们课本涉及不到的。所以准备辩论的过程就是我们不断扩充知识扩展视野的过程。本场决赛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双方锋芒毕露,尽可能展示个人的素质,二是前几场论得很充分,但辩得很少,而今天这场辩得相当激烈,多数问题有直接交锋。反方四辩的辩词很优美,堪称典范!

当然,今天的辩论中,我感到幽默感还不够。在辩论过程中,对对方临时提出问题应对得不够好,比如对反方提出的"如何解决学生自制性差"的问题,正方始终没有解决好。

总而言之,今天的辩论赛双方体现了良好的素质,希望今后的辩论赛还能继续进行下去,不断提高,谢谢大家!

世界上十大黑客事件

回顾历史十大黑客事件:不堪一击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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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15:32 天极yesky

DNA杂志籍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企业协会(Nasscom) 与孟买警方开展互联网安全周活动之时,回顾了历史上的十大黑客事件——即使是那些被认为固若金汤的系统在黑客攻击面前总显得不堪一击。

20世纪90年代早期

Kevin Mitnick,一位在世界范围内举重若轻的黑客。世界上最强大的科技和电信公司——诺基亚(Nokia),富士通(Fujitsu),摩托罗拉(Motorola),和 Sun Microsystems等的

电脑系统都曾被他光顾过。1995年他被FBI逮捕,于2000年获得假释。他从来不把自己的这种入侵行为称为黑客行为,按照他的解释,应为“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

2002年11月

伦敦人Gary McKinnon于2002年11月间在英国被指控非法侵入美国军方90多个电脑系统。他现在正接受英国法院就“快速引渡”去美国一事的审理。下一次听证会即将在近日举行。

1995年

来自俄罗斯的黑客Vladimir Levin 在互连网上上演了精彩的“偷天换日”。他是历史上第一个通过入侵银行电脑系统来获利的黑客。1995年,他侵入美国花旗银行并盗走1000万。他于1995年在英国被国际刑警逮捕。之后,他把帐户里的钱转移至美国,芬兰,荷兰,德国,爱尔兰等地。

1990年

为了获得在洛杉矶地区kiis-fm电台第102个呼入者的奖励——保时捷944 s2跑车,Kevin Poulsen控制了整个地区的电话系统,以确保他是第102个呼入者。最终,他如愿以偿获得跑车并为此入狱三年。他现在是Wired News的高级编辑。

1983

当Kevin Poulsen还是一名学生的时候,他就曾成功入侵Arpanet(我们现在使用的Internet的前身)。Kevin Poulsen当时利用了Arpanet的一个漏洞,能够暂时控制美国地区的Arpanet。

1996

美国黑客Timothy Lloyd曾将一个六行的恶意软件放在了其雇主——Omega工程公司(美国航天航空局和美国海军最大的供货商)的网络上。整个逻辑炸弹删除了Omega公司所有负责生产的软件。此事件导致Omega公司损失1000万美金。

1988

年仅23岁的Cornell大学学生Robert Morris在Internet上释放了世界上首个“蠕虫”程序。Robert Morris最初仅仅是把他这个99行的程序放在互联网上进行试验,可结果却使得他的机子被感染并迅速在互联网上蔓延开。美国等地的接入互联网电脑都受到影响。Robert Morris也因此在1990年被判入狱。

1999

Melissa病毒 是世界上首个具有全球破坏力的病毒。David Smith在编写此病毒的时候年仅30岁。Melissa病毒使世界上300多间公司的电脑系统崩溃。整个病毒造成的损失接近4亿美金。David Smith随后被判处5年徒刑。

2000

年仅15岁的MafiaBoy(由于年龄太小,因此没有公布其真实身份)在2000年2月6日到2月14日情人节期间成功侵入包括eBay,Amazon 和Yahoo在内的大型网站服务器,他成功阻止了服务器向用户提供服务。他于2000年被捕。

1993

自称为骗局大师(MOD)的组织,将目标锁定美国电话系统。这个组织成功入侵美国国家安全局(NSA),ATT和美利坚银行。他们建立了一个可以绕过长途电话呼叫系统而侵入专线的系统。

中小学生要怎样避免网络聊天的诈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利用网络聊天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上网聊天本是现代社会交友联络的好方式,有人却利用网络聊天进行诈骗。中小学生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受骗案。

中小学生在网上聊天时,不可轻易相信网友承诺的约见,不要把自己家的网络、银行卡、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泄露给别人;不使用网吧的电脑进行网上购物、支付等操作;登陆网上银行时,要注意核对网址,留意核对所登陆的网址与协议书中的法定网址是否相符。对来历不明的短信或邮件提高警惕,如接到类似电话、短信或邮件可直接联系发卡银行进行确认。

一、盗取QQ号:通过网络聊天,骗取好友信任或是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好友QQ号码,冒充原号码使用者,对其好友再进行诈骗。

二、种植电脑病毒:通过网络聊天,给好友电脑种植病毒、木马获取好友网上银行相关信息。

三、通过聊天直接诈骗钱财:有些骗子通过网络聊天,伪装贫困,骗取同情,从而诈取钱财。他们往往会把一些情节编造得天花乱坠,同时又悲惨绝伦,让不明真相的上当者心生怜悯,如果我们稍不留神,就会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上了他们的圈套。

大学生中真的有黑客吗?

所学没用在正道上

通讯运营商报案,称系统遭到攻击,有黑客窃取闲置宽带账号进行倒卖。南京玄武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破案,将黑客抓获。他去年刚从南京某高校毕业,精通计算机技术。在校时,因为学校一到晚上就断网,所以他曾攻击通讯运营商系统获取宽带账号自用。毕业后,他觉得校园内这样的需求比较大,索性做起了倒卖宽带账号的生意。经查,短短半年多时间,他就牟利60多万元。为了扩大经营,他不仅拉来同学打理销售,还在校园内招募了学生代理。

黑客专偷宽带账号

今年9月的一天,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玄武门派出所接到一家通讯运营商报警,称系统遭到黑客攻击,大量宽带账号被窃。据了解,这名黑客盗取的都是一些单位、个人已经开通了宽带业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处于静默状态,并没有真正使用的宽带账号。不过,只要有人掌握了这些账号的密码,就能在有该运营商网线的地方上网。

经过追查,民警发现,被盗的宽带账号被人放在网上倒卖,价格每月60元-90元不等,而购买者大多是在校大学生。原来,虽然现在高校的宿舍大多都有网络,但并非24小时开通,到了晚上熄灯时间便会断网。而有了这些宽带账号和密码后,学生们便可以在断网后继续上网。

“黑客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宽带账号拥有者的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校园秩序。”玄武门派出所副所长高源说。

倒卖账号半年多敛财60多万

通过大量的工作,警方很快查明,黑客躲藏在南京一处出租房。

同时,民警发现,在网上销售这些被盗宽带账号的人则身在靖江。9月底,在锁定两名嫌疑人后,民警果断出击,在南京和靖江两地同时抓捕。

  • 评论列表:
  •  俗野余安
     发布于 2022-06-05 19:47:36  回复该评论
  • 乐工具。而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工具,它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1、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2、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了上网
  •  痛言未欢
     发布于 2022-06-05 18:09:45  回复该评论
  • 先请反方三辩提问,时间为20秒。 盘问阶段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举了我校网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网校里有许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代会中校领导指出的。现在我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性差
  •  慵吋别れ
     发布于 2022-06-05 17:34:22  回复该评论
  • 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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