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我想状告流氓软件,有胜诉的可能吗?
一般民众告这个是可以胜诉的,但是一点好处都没有,除非你是那种不差钱就为了出口气的大款。首先你要弄清楚谁写的程序,然后必须到他所在地法院去起诉。最后即使胜诉,认定他侵权,最多只是责令修改道歉而已,除非你能证明自己遭受确定的损失,否则你不会得到什么赔偿。目前对于流氓软件的投诉大都是一些自发性的组织,无力形成管理机制。
黑客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黑客行为触犯了刑法,黑客应该都不陌生,黑客实际上就是专门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这些黑客对计算机的各种操作都非常的熟悉。普通民众,公司,甚至于国家,在日常的生活及发展过程当中都已经离不开计算机。严厉惩治黑客攻击的这种行为,是世界各国都高度关注的问题。
法律分析
黑客是否犯法,要依据黑客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而定,如果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秩序。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实施了下列3种行为中的一种或者多种: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程序。二是造成了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危害结果。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
黑客是计算机专业中的一群特殊的群体,很多“黑客”通过病毒入侵、攻击电脑系统和摧毁信息等手段,专门从事网络诈骗、窃取政府、企业和个人信息,甚至进行恐怖主义等破坏性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王一博起诉黑粉终审开庭,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明星虽然身为明星,他们闪闪发光,却有很多暗淡的时光,不为人们所知。社会上真的有很多小鸡肚眼的人,看到人家大红大紫之后,就以为人家没有资格谈恋爱,或者对人家随便造谣,王一博拿出实际行动来告诉世人,虽然他是一个顶流明星,但是关于自身的一些权利,还是有必要维护的!这次起诉,他的胜算还是挺大的,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为何王一博如此有胜算!
有强大的公关
王一博作为一名顶流明星,在娱乐圈已经火了好几年,至今仍然有很多人喜欢他,他是个非常谦虚的大男孩,在被人夸的时候,总是很耿直的去回答别人的话。根本就不怕得罪任何人,在他眼里只要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那么就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你惹到我,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也许是王一搏这种相对坦然,耿直而又有骨气的样子非常吸引人,所以自己的商业价值就非常高。王一博顶流明星的位置告诉我们,他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公关,这就让他的官司胜算很大了!
身正不怕影子斜
我是非常坚信王一博的为人的,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娱乐圈出现了乱七八糟的事情,各种不太好的明星都被席卷出来,然而在这过程当中,我并没有担心王毅博会有什么不测,因为王一博做事本来就是很正气的。在王一博大红大紫之后,很多黑粉就对他看不下去,于是用各种各样的手段,企图抹黑王一博,我想王一博的起诉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只有这样表态,更多的黑粉才不敢为非作歹继续伤害王一博。王一博敢起诉,那就说明他的手里有十足的把握,所以对于他来说,打赢这场胜仗,势在必得。
我相信王一博的为人,所以面对黑粉我们从来就不害怕,只要为人刚正不阿,只要我们力量足够强大,就不怕黑恶势力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