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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一批资产资源盘活(不良资产盘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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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盘活企业闲置资产

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产增值,又防止资产流失。为使企业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必须为盘活闲置资产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才能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

1、建立企业设备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

(1)对生产设备应实行分级管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备管理,建立信息库,使企业内设备等资产的运作情况(如设备的分布、构成、变动及利用等)及时得到反映,可迅速提供闲置设备的清单,有利于设备的盘活和调剂;

(2)建立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企业可加入社会上的设备调剂或产权交易网络,旨在收集、汇总、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产权交易和资产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2、利用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大批资产闲置,而另一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无法添置所需的同类设备。针对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或分块出租,或整体出租。对于出租方来说,既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方法探讨可以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又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增加企业的收入,收取的租金可以投入到新的项目中,使得企业能正常地运转。对于承租方也是有益的,可以解决无力添置设备的困难。

3、通过兼并,盘活闲置资产。这里的兼并是指在两家公司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经济行为。在兼并中,存续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则不复存在。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兼并管理效率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大量资金都沉淀在一些有形资产上,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从而形成大量的闲置资产。亏损企业可视情况与经营良好,需扩大规模的、有消化能力的大企业联合甚至被兼并,实现资产重组,使闲置资产以比较合适的价格被处理,并在新的资源配置中实现其保值增值。

4、拆零拍卖是化解现阶段产权交易之弊端的有效途径在现阶段资产处置的全部过程中,只有实施拆零拍卖,才是较好的回避和解决目前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弊端的一种有效途径。

(1),由于拆零拍卖是在卖方确定卖点的基础上,并由买方权衡利弊、自主选择、各取所需,因此实施拆零拍卖能够将过去那种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心理克服在实施竞买行为之前。

(2),拆零拍卖本身所具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能够有效地激发买卖双方的竞相参与意识和竞相参与行为。(3),由于拆零拍卖对资产所特有的盘活增效的特殊作用,可以因有效的拆零而做到物尽其用,避免了过去资产处置中囫囵吞枣,盲目定价、变宝为废的缺点。

5、通过对外投资,盘活闲置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资产取得收益,以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值。因此,企业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资产,以增加企业的收益。但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闲置资产,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闲置资产对外投资,以期取得投资收益,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这里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以取得投资收益。一些闲置资产对企业自身可能没有利用价值,但对其他企业还是有用的,那么双方经过协商可以把这些闲置资产进行投资。对投资者而言,即使闲置资产得到了充分利用,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还可分散投资,减少资产闲置造成的损失,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对被投资企业而言,既可以迅速取得所需的资产,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还可以与对方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谋求共同发展。

6、通过企业托管,盘活闲置资产。资产的转移包括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和经营权转移两个方面,很多企业都采用资产所有权转移,但是有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难度很大,而资产经营权转移比较容易。资产的经营权转移包括出租、托管等多种方式。托管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或经营权以契约形式所作的全部或部分让渡,也就是说,企业法人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交给托管公司经营,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在一定条件、一定期限内,实现托管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托管有利于直接进行企业闲置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目前,我国的托管经营还不成熟,此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托管主体即受托方的选择。受托方必须是具备接受企业资产托管经营管理能力和权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托管方式的选择。应针对托管客体的自身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

(3)代理风险问题。这是指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状态下,由于与受托人的目标、动机、利益、责任存在差异,委托人所承担的资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转给代理人控制而可能引起的利益损失。

7、主打公益,获取税收收益。税法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作了如下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额在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性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一些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将闲置的资产捐赠给需要的地方或者组织,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捐赠获得税收的抵免,而且有助于扩大企业的知名度。

8、物尽其用,深度开发。在企业中出现众多的闲置资产,并不是因为这些资产在企业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而多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方式的变化、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因此,企业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通过对原有闲置资产的改进,使之成为具有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除了将这些资产再进行生产利用以外,企业可以以这些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取自身生产经营中所急需的资金。将这些资产作为担保,不仅能够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紧张局势,还能够发挥企业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总之,盘活闲置资产,不仅能加速国有企业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挖掘社会生产能力,增加供给,缓解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对于调整投资结构,压缩投资规模、减少投资膨胀压力以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都有重要意义。

企业资产盘活有哪些好的方法?

企业资产盘活有哪些好的方法?我只能说些体会。

1、货币资金: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充足,又没有更好地投资方向情况下,可以做定期存款或安全且又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

2、应收帐款:每月都要做帐龄分析,该及时收回的资金,一定要及时收回,一方面降低坏账风险,再者还可以减少资金成本,同时要有预警提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3、存货:一定要每月根据生产订单有效地进行组织采购、生产用料、投入产出。

4、固定资产:必须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配备必要生产用各类固定资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选用更为科学地折旧法,提取折旧;确保固定资产维修、更新等资金来源;

5、在建工程:切记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作必要的准备,盲目投入,将会造成企业损失;

6、应付帐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等:要按月筹措资金,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按时支付,既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又可以提高企业信誉及形象;

7、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应该要求企业每年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全面统盘地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的均衡发展;

8、预计负债:可根据各类资产不同状况,提取准备金,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须注意的是,提取长期资产准备金后,该资产日后不可以恢复,只有提取短期资产准备金,日后可以恢复;

9、利润分配: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资金比较充裕,就应该将充裕部分分配掉;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适当留存,一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

其实还有许多方面,我只说了一些,仅供你参考。

如何盘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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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场经济以来,许多企业因产品结构或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企业资产长期闲里、不能发挥效益。要盘活企业闲里资产,转变观念很重要。一是要破除“一怕肉庸烂,只要骨头在,,的陈旧现念。有的企业宁可让闲1资产锈性破损,也不愿意租货拍卖.怕影响政绩,怕背上“致家子”名声。殊不知让资产长期抛荒流失,才是真正的致家子。二是要正确处理“死与活”的关系。企业亏损严重或垮了,但不能让闲里的资产跟着也死了。有无数例子说明,闲里资产如果盘活得好,不仅为企业创造效益企业由此还可获得新生。三是要划清“流动”与“流失”的界限。通过租赁、拍卖、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办法,使企业闲里资产重新组合、扩张、增值,是资产的“流动”,这种流动是通制资产流失的最好办法。四是要牢固地树立资本经营的现念。企业不仅经营产品,而且经营资产,把死资产变活资产.把小资产变大资产,这是企业最根本的东西。作为企业经营者不能盯着眼前利益,对企业闲里资产澳不关心,企业经营者要明白:资产的闲里其实也是一种效益的流失,必须千方百计盘活闲里资产,发挥闲里资产的作用,使企业从困境中走向发展,这才是硬道理。

国办发文: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意见提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意见要求,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意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办发〔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二)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社会资本方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减少政府补助额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奖励。

(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协助开展咨询顾问、尽职调查、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

(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老港区搬迁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优化港口客运场站规划用途,实施综合开发利用。

(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

(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

(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

(十三)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依法依规指导拟盘活的存量项目完善规划、用地用海、产权登记、土地分宗等手续,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涉及手续办理或开具证明的积极予以支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应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土地、海域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十四)落实财税金融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四、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

(十五)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

(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加快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十七)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五、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

(十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所有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十九)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依法追责。

(二十)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更好发挥原始权益人在项目运营管理中的专业作用,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

六、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一明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度,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

(二十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各地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将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当年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相关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国有资产报告。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什么是“盘活资产”

盘活资产就是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产生效益。

企业在处置闲置资产中,应着眼于长远发展,立足于眼前实际,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城镇发展及市场建设规划,并结合企业网点建设规划,确定闲置资产的处置地域、范围,调整不合理的资产结构,力争把资产盘活,确保增值。

盘活闲置资产涉及到方方面面,应顾全大局,化解各种风险和矛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争取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多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提高闲置资产处置效益。

扩展资料

企业重组改制造成的闲置资产,可以通过寻找租赁市场,开展租赁业务,进行闲置资产再利用。资产租赁不仅可以解决重组后的存续企业和股份公司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而且可以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的发展。

对于闲置的资产整体完好无损的、有可利用价值的,但对于企业生产的前沿产品来说已不需用的设备,以及因企业改制造成的不需用的房屋、场地等,可实行个人承包,减少企业投入。

对于油田内部不需用的、但整体完好的、无损失的闲置资产,可以采取对外投资,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尽量把闲置资产利用起来,并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母公司应起到桥梁作用,把各子公司不适用、不需用的闲置资产在企业集团内部进行互相调剂,相互调拨,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充分利用企业资产,创造经济效益,从而提高企业集团整体的生产能力,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对于生产上需要的存货或设备,可以利用现有的闲置资产进行置换,以节约企业的货币资金。现代企业用资产换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已成为企业优化资产结构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某省某轻工进出口公司以一批轻工物资交换俄罗斯某公司的一批钢材;湖北某汽车销售公司以数辆汽车交换木器加工公司的一批办公家俱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闲置资产

盘活资产 盘活企业资产有哪些好的方法?

要看下什么资产吧:起死回生,用于现生产和经营是最好的;

其次与供应商调剂、换购现在需要的品种也不错;

还有代用和补充加工、改制等,一般要有损失或有质量风险要注意规避;

少量留些备件或维修件;

最后是变卖,一般只能打折甚至是废料买卖;

有些生活方面可以用的,当奖品发给员工也是好办法。等

  • 评论列表:
  •  痴妓池予
     发布于 2022-07-10 08:17:43  回复该评论
  • 以做定期存款或安全且又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2、应收帐款:每月都要做帐龄分析,该及时收回的资金,一定要及时收回,一方面降低坏账风险,再者还可以减少资金成本,同时要有预警提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3、存货:一定要每月根据生产订单有效地进行组织采购、生产用料、投入产出。4、固定
  •  囤梦酷腻
     发布于 2022-07-10 02:25:16  回复该评论
  • 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闲置资产,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闲置资产对外投资,以期取得投资收益,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这里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以取得投资收益。一些闲置
  •  晴枙辙弃
     发布于 2022-07-10 01:37:47  回复该评论
  • 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
  •  礼忱南简
     发布于 2022-07-10 02:57:04  回复该评论
  • 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
  •  掩吻路岷
     发布于 2022-07-10 10:37:35  回复该评论
  • 肉庸烂,只要骨头在,,的陈旧现念。有的企业宁可让闲1资产锈性破损,也不愿意租货拍卖.怕影响政绩,怕背上“致家子”名声。殊不知让资产长期抛荒流失,才是真正的致家子。二是要正确处理“死与活”的关系。企业亏损严重或垮了,但不能让闲里的资产跟着也死了。有无数例子说明,闲里资产如果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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