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避开房产中介的陷阱
看房注意事项:
1.避免定金陷阱
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缴纳多少钱定金,所以如果交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而且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定和顶的意思虽然相近,但是差别就很大。所以区别要分清楚,避免进了定金圈套。
2.避免抢房陷阱
开发商总会制造一些抢房的氛围,让很多购房者集中到一个时间段来一起抢房,这样很多人为了抢到好的房号,就会不加思考的去把房子抢到手。
3.观看房屋面积
有的时候看的样板间,是因为装修效果会显得房子很大,所以看房买毛坯的尽量拿未装修的房子做参考。
4.查看开发商口碑
网上可以直接搜索这个楼盘怎么样,或是到搜房查找看看这个开发商和楼盘是否存在有维权的帖子。避免买到黑心开发商的房子。
5.看五证
开发商要有这五本证书才有售房资质!
五证包括:
1、《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中介的陷阱有哪些?如何才能避开中介陷阱?
不法中介或者黑中介的手段总是多种多样,购房者需要一再小心才可以,但是想要更加有效地避开陷阱,那就还是要先了解有哪些陷阱,并且学会应对的办法更加保险。
一、房产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1、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
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客户,但是实际却相差甚远,可是因为已经签订了合同,购房者无法追究其责任。
2、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但其实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3、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者无法办理手续。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4、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
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5、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
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二、如何避免落入中介陷阱?
1、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中介公司
选择中介,不仅要观察门店的规模与服务质量,还应注意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招牌上的一致,有可能的话还应复印一张备案。
2、要选择有资格的专业经纪人员
目前房地产经纪人员鱼龙混杂,相当多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人员也在从事中介工作,为了避免麻烦,最好找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接受过统一管理的经纪人。
3、要签订统一规范的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上应写明代理方式、代理报酬、代理期限与代理权限等内容,特别要注意是否盖章及写清有关日期。
4、要认真审核卖方的房产权证与身份证件
中介公司—般会称自己已审核过这些文件,但口说无凭,最好你自己再认真审核一次,确认房屋产权人的姓名与卖方是否一致,如卖方是委托人的,应要求其出示授权委托书。
5、要求中介公司在购房合同上签名
只有让中介公司签了名,如此若日后发生纠纷,即使无法找到卖方,也可要求中介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中介陷阱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如何去除陷阱?房产中介陷阱
防范房屋中介陷阱:
1、看中介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
3、签订买卖正规合同文本;
4、用合法正当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房子如何避开中介陷阱
买房避开中介陷阱应警惕是否设置合同陷阱、是否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是否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是否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是否假冒房东、是否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买房时,如何防范不良房产中介设置的陷阱?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都知道,买房的过程简直就像经历了一场战争,有朋友说买了一次房,瘦了好几斤。这确实没有夸大,毕竟房产少则上百万,多则上千万。
作为买家,不仅要面对卖家,还要提防不诚信中介的陷阱。虽然房产中介行业,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是好的,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不诚信的中介也频繁出现。笔者工作中,接到过各种当事人的咨询和诉讼代理,总结起来,少数不诚信中介的陷阱可以概括为以下六招。掌握之后,基本上可以避开中介的陷阱。
一、签合同,买卖双方不见面,不给合同正本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签订居间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中介通常会说,要等另一方签字后再将合同给你。由于居间协议多为中介预先印制的条款,空白处较多,随后中介由于某种原因,可能会擅自在合同的空白处加上一些文字。
这样,一旦产生争议将难以举证添加部分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更有甚者,有的中介只签一份正本,保存在在中介处,这样可能方便中介随时修改或增添内容。
破解之法:签完合同后,务必让中介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的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果中介不配合,就拒绝签合同,或者将已经签字的合同拿走或撕掉。
二、中介工作人员私自收中介费或定金却人间蒸发
部分中介从业人员,打着优惠的幌子,甚至在没有签订居间协议的情况下,就向当事人收取中介费。或者虽已签订居间协议,但给付中介费不开发票,或者只是以中介人员个人的名义打了个收条。而当这个工作人员一走了之的时候,维权的难度很大。另外,还有的中介要求将定金直接支付给中介。
破解之法:实务中,确实很多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都不开具发票。如果要求开具发票确有难度,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加盖有中介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这样可以确保费用是中介公司收取的,一旦产生争议,也有助于维权。
对于中介要求将定金直接支付给中介的情况,我们首先建议不要这么做,最好直接支付卖方。一定要做,至少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在协议中确定买卖双方均同意将定金直接支付给中介;二是,务必将定金直接支付到房产中介的公司账户而不要支付给中介公司的员工,出具收据要注明钱款的性质为定金并加盖中介公司的公章。
三、约定不得通过其他中介成交
中介往往约定,签订居间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不得再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出售方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否则承担房屋总结2%的违约金。
破解之法:卖方往往会委托多家中介出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案例确定的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也就是说,只要房东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买家分别通过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同一房源信息,并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情况并没有利用原中介公司的信息、机会,故不构成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